塔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转发“e租宝”案第二次资金清退的公告

2025/04/14 1.1w 阅读 304 点赞

各“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丁宁等26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e租宝”案)的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现将资金清退公告转发你们,请“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仔细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相关操作。

附件:关于“e租宝”案的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pdf

塔城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