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塔城市整改类小水电站销号的公示

2026/02/25 1.1w 阅读 353 点赞


为严格落实自治区小水电站分类整改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规〔2022〕3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小水电分类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水厅〔2023〕216号)要求,塔城市4座水电站业主聘请第三方编制了分类整改评估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评估审查,其中确定整改类2座,退出类2座;整改类电站共梳理问题4项。按照“一站一策”整改计划,已按期完成整改3项,通过第三方复核及行业部门核查,符合销号标准,现进行公示。

附件:

1.喀浪古尔二级水电站(整改类)“一站一策”销号表.docx

2.喀浪古尔水库坝后水电站(整改类)“一站一策”销号表.docx


塔城市水利局

2026年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