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塔城市发改委行政执法证件废弃公告

2026/01/04 1.9w 阅读 97 点赞


兹有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名执法人员辞职,现宣布其执法证件作废,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张婉婷,执法证号:31130103002。

姓名:金怡均,执法证号:31130103009。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持废弃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