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同意《塔城市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管理站对外出租》的决定

2025/08/20 1.1w 阅读 84 点赞

根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盘活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新财资管(2022)52号)、《塔城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塔地机管规(2023)2号),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管理站计划对外出租,其中:

1、塔城市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坐落在也门勒乡政府驻地以南200米处,总占地104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2平方米。

2、塔城市也门勒农机站,坐落在也门勒乡政府驻地以北300米处与加油站相邻,院总占地342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34.6平方米,修理间88.4平方米。

经也门勒乡政府会议研究,同意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管理站对外出租。


塔城市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