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塔城市档案馆档案开放公告

2025/01/08 1.1w 阅读 517 点赞

为了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和民生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发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塔城市档案馆经认真鉴定并请示塔城市档案局审批通过,塔城市档案馆决定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馆藏1953年-1973年的档案158卷,包含中共塔城市委员会、塔城市人民政府、塔城市妇女联合会3个全宗的文书档案。

二、查阅手续

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等均可到塔城市档案馆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境外人士、境外组织持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向本馆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利用本馆开放档案。

三、查阅时间及地点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0:00至14:00,16:00至20: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查阅地点:塔城市档案馆(辽塔新区二环路2号)

咨询电话:0901-6226318

四、开放目录(部分)

附件:部分开放目录.xlsx

塔城市档案馆

2025年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