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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英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01/28 1.8w 阅读 218 点赞

关于夏英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委、局、办、街道办事处,齐巴尔吉迭新区: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夏英华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宁惠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飞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伟同志任市乡镇财政资金保障中心主任;

刘迎春同志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石海滨同志任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梁继浩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夏力哈尔·达吾列西同志任市农牧机械化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苗新威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宁惠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杜贺乐同志市乡财局副局长职务;

林国宏同志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石海滨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迎春同志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刘胜利同志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按专业技术职称安置工作);

林昌远同志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按专业技术职务安置工作);

王伟同志市农牧机械化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董立江同志齐巴尔吉迭新区副主任职务。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