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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塔城市审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5/09/03 1.9w 阅读 274 点赞


2024年,塔城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地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上来,落实好“一规划两纲要”工作重点,持续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落实情况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次。

(二)加强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法治建设专题学习、周三政治学习日等形式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党内法规、国家基本法律、法治建设相关内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与审计执法相结合,增强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刻认识。二是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核心要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学习14次;周三政治学习10余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余次。

(三)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坚持落实“一把手”讲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新疆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的学习和考试,不断引导全局领导干部主动学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主要负责人讲法治党课1次;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考试18人次;参加上级机关视频培训学习9次;线上网络数字在线培训2次;主要领导参加逢九必讲10余次。

二、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情况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2024年1月1日后制发所有归档文件及现行有效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经过清理暂无现行有效的文件。

(二)政府规章制度。根据《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及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履行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签发、登记编号、公布、备案审查等程序。开展学习1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不存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情况;清理政府规章1次,不存在实施的政府规章情况。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条例规定。二是在塔城市政府网站公布《塔城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并制定《塔城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塔城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内容。

(二)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审计范围。将重大决策情况纳入对决策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内,首先征求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的建议》的建议名单后,及时纳入《塔城市审计项目计划(草案)》,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一)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审计法制工作有序发展。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调整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制定完善“三项制度”。落实《塔城市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在审计组进入审计点前张贴审计公告。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发放行政执法证15人,监督证2人。行政检查事项1,行政执法公示13件,行政监督检查13件。

(三)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塔城市审计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单位进行公示。  

(四)依法实施各项具体行政行为。从审计通知书的下达、审计现场工作各个环节都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从审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到审计工作纪律来规范审计工作行为。

(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塔市依委办发〔2024〕6号)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工作。2024年无行政执法处罚案卷。

(六)狠抓审计质量建设。为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计管理工作,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从审计计划管理、审计项目质量和制度建设入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在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审计计划管理与审计实施、审计项目审理既相分离又相制约的业务管理体系。二是落实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狠抓了审前调查、方案制订、现场审计、撰写审计报告等关键环节,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三是通过宣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审计法治理念,使社会公众了解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用好法宣在线、微信朋友圈、正能量等学习平台,鼓励审计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充电”,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加快知识更新,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七)审计项目执法情况。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的涉及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援疆发展资金、乡村振兴、经济责任等13个审计项目,完成审计项目16个(含跨年度审计项目)。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落实好审计监督作用。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塔城市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开展审计项目工作时,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行政复议、出庭应诉情况。落实《塔城市审计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如出现需应诉案件,将严格按照出庭应诉的制度、程序落实好相关工作。2024年无出庭应诉、行政复议审计案件情况。

(三)落实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与上级审计机关对接统一在塔城市政府网站平台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等信息内容。

六、“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多样宣传活动。一是围绕法治建设和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审计干部通过集中与自学等方式,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强化审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机制,做到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强化效果。采取以审代培、视频培训、线上网络学习等多种渠道,加强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行政执法素质。三是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法治宣传工作培训、全市普法和其他各类法治会议培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能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四是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等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活动,进一步引导促进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局法治素养。

(二)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建设专题学习、周三政治学习日等。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治党课、法律知识测试、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审计执法案例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三)将普法融入审计项目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利用现场审计和征求意见等时间节点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宣传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审计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使审计执法的过程成为向被审计单位人员宣传法治精神的过程。

七、营商环境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不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投资经营项目及其服务方面的立法保障、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乱收费、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暂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窗口服务、无招商引资任务、“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数据,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等情况。

(二)权责清单情况。确定权责清单32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2024年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

(三)落实法律顾问情况。为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通过考察、择优聘请了鸿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主要解决审计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法律法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意见;同时协助制定拟印发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聘请法律顾问1人。

八、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意识,不断提升审计业务工作的自身建设。

九、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不涉及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内容,暂无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办案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政民互动平台。

十、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力度不够。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等重要论述方面还不够全面系统,平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常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在学习上缺乏连续性系统性,满足于主观上坚定跟党走,积极为党工作,停留在集体学、活动学的水平上,对加强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必要前提的意识还认识不足。

(二)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相结合不够。对如何增强审计工作能力,不断使思想境界得到提升,工作得到进步存在充分结合不够;运用审计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破解难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不到位,理论学习转化成果效果不够明显。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细致。开展法治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治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塔城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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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