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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塔城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6/04/01 1.4k 阅读 509 点赞


2025年,塔城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等民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宣传、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党组工作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0次、专题党组会议15次、局长办公会24次,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党组议事决策目录清单44项,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参与、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切实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落实述法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职责,将述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述职内容,推动法治责任落地见效。

(二)深化学法用法,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实法治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三政治学习、主题党日、专题读书班的重点内容。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学习48次、法治专题学习10次、讲党课3次,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法治培训。聚焦基层民政经办人员能力短板,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机构监管、殡葬执法、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业务培训,突出政策解读、执法流程、实务操作,着力解决理解偏差、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筑牢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将法治学习与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干部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实施、重要政策出台、救助对象认定等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2025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决策事项30余件,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殡葬市场、养老机构安全、社会组织监管、社会救助核查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联合检查,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升执法效能与公信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表受理、内部流转、分类认定服务模式,精简优化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办事流程,同步梳理剔除5项重复申报材料,缩减率41.67%,实现便民事项“最多跑一次”,群众办事时间节省约30%。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内全规范。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养老服务政策、殡葬收费项目、社会组织年检信息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聚焦主责主业,依法推进民政重点工作。一是依法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运用大数据+铁脚板开展动态监测、精准核查,依法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1937.6万元、特困供养资金220.74万元、临时救助金104.3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52.84万元,救助程序规范、资金发放透明,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二是依法规范养老服务管理。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避难间设置指引》等法规标准,开展养老机构备案、等级评定、安全检查、消防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工作。依法监管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规范服务行为、防范安全风险,推进老年助餐、居家上门、探访关爱等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深化殡葬改革管理。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殡仪馆经营权回收、违规墓穴清理、埋葬点规范整治、殡葬收费公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殡葬市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垄断经营等行为,依法移交问题线索、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殡葬事业回归公益属性、规范有序发展。四是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严格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工作,完成37家社会组织年检,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依法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社区服务,引导规范有序发展。五是依法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范婚姻登记流程,落实免费婚检、婚姻家庭辅导、婚俗改革宣传等工作,推行午间不间断、周末不打烊便民服务,依法维护群众婚姻家庭权益,弘扬文明新风。

(五)坚持普治并举,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等工作,面向群众、服务机构、基层社区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结合“敬老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反诈宣传、婚俗改革、殡葬政策、慈善法治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讲座、入户宣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政策知晓率。三是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规范一类,筑牢依法行政、廉洁用权的思想防线。

(六)健全监督机制,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日常巡查、专项督查、资金监管、安全检查等制度,加强对救助资金、项目资金、补贴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及时办理意见建议、信访诉求,主动整改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化解。聚焦社会救助、养老安全、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领域,开展法治风险排查,建立台账、逐项化解,坚决防范行政违法、程序瑕疵、失职渎职等问题,维护民政领域安全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与业务融合仍需深化。部分干部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存在短板。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实效性不足,政策理解和实务操作不够精准,影响依法行政质效。

(三)执法监管刚性不足。民政领域监管手段偏柔性,缺乏有效强制和处罚权限,对养老、殡葬服务机构整改不到位、不规范行为约束力度有限。

(四)普法宣传精准度不够。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上门普法仍需加强,政策法规知晓度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完善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将法治要求全面嵌入民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民政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提升干部法治能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实务练兵、以案释法,推动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整体提升。

(三)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持续依法保障民生底线。坚持依法精准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等工作,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阵地,提升普法实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持续健全监督防控体系。完善内部监督、联合监管、风险排查、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坚决防范化解法治风险,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塔城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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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