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塔城市人民政府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2025/12/18 1.3w 阅读 477 点赞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水利局组织划定了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划定塔城市涉及二工镇、喀拉哈巴克乡、恰夏镇、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阿不都拉乡、也门勒乡等6个乡镇,划定面积共计53556.79hm²,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表4-1 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备注

1

二工镇

27911.15

1057.29


2

喀拉哈巴克乡

1010.16

237.50


3

恰夏镇

5973.98

571.80


4

阿西尔达翰尔民族乡

1013.16

350.56


5

阿不都拉乡

7740.93

307.06


6

也门勒乡

9907.42

328.15


合计

53556.79

2852.36



附件2: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