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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塔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四轮巡察公告

2025/12/16 6.6k 阅读 389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5年12月16日启动九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委社工部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财政局、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新疆千水融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巡察时间

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31日

三、巡察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要求及市委安排任务完成情况;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情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情况;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统计造假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查找各项惠民资金发放、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及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等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部门)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二维码问题反映和举报平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19:30,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

(一)通信地址:

塔城市左公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  市委巡察办收;

塔城市左公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  市委第一巡察组收;  

塔城市左公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  市委第二巡察组收;  

塔城市左公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  市委第三巡察组收;  

塔城市左公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  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834700)

(二)举报电话:

塔城市委巡察办:0901-6280010

市委第一巡察组:138 9937 8850

市委第二巡察组:189 9975 4111

市委第三巡察组:181 9758 5018

市委第四巡察组:186 9010 8788

中共塔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